范文一

我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,没有别人那样能歌善舞的才艺,也不是个多面手,但我偏偏喜欢自己那开朗的性子。记得大概五年级那会儿,爸妈为了让我有点音乐细胞,就逼我学葫芦丝。我心里想,学这个也不算坏,说不定还能让我变成个文静的小淑女呢。于是我就报了学校的葫芦丝班。刚开始几天挺顺,可过了半个月,我就跟不上了:对着黑板上的谱子,我简直像看天书,只会用数字硬念;练曲子时,旁边同学抬哪根手指,我就跟着抬哪根……唉,纯属是去凑数的。后来我只能识趣地退出了。现在看着书架旁那支落灰的葫芦丝,心里总觉得挺遗憾! 别看我在音乐上不行,我可是个十足的书迷,尤其爱读书。在众多读过的书里,我最着迷的是英国作家J.K.罗琳写的《哈利·波特》。在我的魔法天地里,我能实现现实做不到的梦。记得有个假期,晚上十一点多了我还精神抖擞,便偷偷拿出“亲爱的哈利”,再次钻进魔法世界……我和哈利一起打魁地奇,一起斗乌姆里奇,一起潜入斯内普的脑海……读着读着,猛地一抬头,发现太阳暖洋洋地照在脸上。我咧嘴一笑:哈利打败伏地魔啦!我大喊一声“哈利赢了”,把正在做早饭的妈妈吓了一跳。这就是我的最爱:读书。 如今上了初中,回想小学学英语的情景,我不禁想笑。也许你不信,那时候小学英语四五十分非我莫属。爸妈问怎么回事,我总是趾高气昂地反问:中国人为什么要学英语?我学不好英语,说明我爱国!能考四五十分就不错了,难道外国人能比我说汉语还好?那时候我对英语的态度就是:能躲就躲,能不学就不学,反正我又不去当翻译。但现在我意识到学英语很重要,通过努力,至少给自己打个“优”吧。这也算是我对自己最满意的一件事了。 比起小时候,我确实进步了,但人生道路曲折漫长,学海无涯,我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。我想:只要拥有远大理想,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,就能迈进成功的殿堂。

范文二

我,女生,今年十三岁,品行端正,没坏习惯,模样也算过得去,不算难看,真是让人不好意思呀!回想这十三年的历程,真是感慨万千!让我们把时钟往回拨,回到十年前。听妈妈说:那时候的我既好奇又贪吃,只要手能碰到的东西,统统塞进嘴里尝尝鲜。有一次,因为误食了一种不明植物,导致上吐下泻,全家人都急坏了,“这丫头到底吃了什么?”“早上是不是又捡地上的脏东西吃了?哎哟!这调皮鬼,真让人头疼!”奶奶虽然大声责备,却掩不住眼里的关切。那份担忧与温柔,毕竟我还是个三岁的小孩,带着后怕向奶奶认错:“奶奶,我下次不敢了。”“这话你说过多少次了,这是最后一次啊!”我心里小声嘟囔:这话你也不止说了一次呀!那是懵懂无知却天真烂漫的三岁。 时光流转至七年前,我还在上学前班,是个小小的“守财奴”。生日时,爸妈送了我一个金猪存钱罐,用来存硬币。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只胖乎乎的金猪,一有零钱,爸妈就往里投,小猪变得越来越沉。每天我都抱着它入睡,爸爸半开玩笑地说:“有了小猪就不要爸妈了吗?等它长大了卖了它行不行?”我赶紧把小猪紧紧搂在怀里,“不行!我要养它一辈子!”爸妈听了真是哭笑不得。那是慢慢长大却依旧稚气的六岁。 再回到三年前,我已经读高年级了。稚嫩的肩膀上扛着不算太重的学业,却让我们忙得不可开交,连节假日也没法出去放松,只能窝在自己小房间里看书、做习题。到了晚上,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。等父母睡熟后,我拉开窗帘,望着星空一颗一颗地数星星(以至于爸妈说我成了夜猫子),在忙碌中寻得一份舒适与安宁。那是带着淡淡愁绪却依然快乐的十岁。 时间来到半年前,我升入初中。在开学典礼上,听着校长的讲话,我意识到:有些东西在悄然改变,我长大了,对许多事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。要尽快适应新环境,才能学得更好。初中三年转瞬即逝,打好基础才是重中之重!我和同学们一起努力,虽然期间遭遇了不少挫折和困难,但我都尽力去克服。不可否认,我变得坚强了许多。那是坚强向上却又难掩挫折痕迹的十二岁。 逝去的童年,洗尽铅华后,迎来了青春绽放的光彩。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,要好好珍惜时光,这样在回忆往事时才不会留下遗憾。

范文三

我来自辽宁葫芦岛,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。家里经济条件一般,共有四口人,除了父母,还有一个姐姐。父亲姓刘,母亲姓金,因此我和姐姐的名字里都带有“金”字旁。听妈妈回忆,我小时候既机灵又讨人喜欢,长得圆滚滚的。九个月大时我便能独立行走,周岁时开始开口说话,虽然那时发音还含糊,只是咿咿呀呀地比划,但妈妈记得,我喊出的第一句清晰的话竟是“爸爸”。时光飞逝,转眼间我从襁褓中的婴儿长成了幼儿。 刚上幼儿园时,我其实挺抗拒去学校的。好在周末姐姐会教我练字,规定每天写一篇,而我总是很快就能完成,姐姐常夸我脑子灵活。随后,时间老人又带我告别了幼儿阶段,步入了少儿时期,也就是小学时光。那几年,我每天都和师生们相伴。放学后,妈妈会抽查我当天的学习成果,而姐姐则去读高中,一个月难得回家四五天。 六年光阴匆匆而过,我升入初中,告别了小学的同学老师,迎来了全新的集体,结识了新的伙伴。如今我已十五岁,十五年的成长历程让我逐渐成熟懂事。我不再贪玩,也不再抱怨作业繁重,因为面对压力,我已学会像挤海绵一样去争取时间。我不再让父母为我担忧,因为我已长大。在未来的道路上,我会加倍努力,争取超越姐姐。

范文四

二零__年盛夏,我出生在临海市的一家小医院里,家族姓氏为童。据母亲回忆,在我降生前,她便随父亲来到西塘小镇经商。那时日子过得十分艰难,因无亲可依,全家只能靠摆摊维持生计。凭借这份坚韧,我们一家历经十六载风雨,终迎来了如今的安稳生活。 我七岁入学,记得三年级时,语文老师刚大学毕业。他身材高大,戴着眼镜。我那时并不喜欢他,因为他总爱拿我这个外地学生“开刀”。有一次,老师布置写一篇关于喜爱玩具的作文,并要求把玩具带到学校,课间可以互相玩,次日交稿。小时候我很节俭,家里没什么玩具,那节课我只能眼巴巴看着别人的玩具,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写什么。于是,我四处闲逛,看大家玩玩具。一位女同学带了洋娃娃,正忙着给她换衣服,周围围了一圈女生,我也凑过去看热闹。 后来,语文老师走过来,拿起那只还没穿好袖子的洋娃娃给全班展示,惹得大家哄堂大笑。老师接着问围观换衣服的同学作文写好了没。真巧,就我还没动笔,我知道自己这次要倒霉了。果然,老师在全班面前狠狠批评了我,让我尴尬得无地自容。想想真生气,明明说第二天才交,我有什么错?但那时我胆子小,只能把委屈咽进肚子里,谁让我不是本地人呢? 四年级毕业的分班考试,我意外考了全班第一,这彻底扭转了我的命运。谢天谢地,我终于不用再受那位语文老师的气了。因为这次成绩,五年级时我从小组长升任班长,肩上的责任更重了。从此,我发奋努力,最终成功成为一名好学生。 升入初中,我来到了现在这个可爱的校园。我爱这里的一切,因为有敬爱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。无论外界对我们学校有何评价,我都深爱这所校园。我曾梦想成为音乐家,但因故放弃了。如今,我的梦想是让嘉善三中重现昔日的辉煌与声望!

范文五

从四岁那年起,我就彻底认清了一个人,咱们算是“过命”的交情了,简直是形影不离的伙伴。想听听“他”的故事吗?这可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家伙,生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,鼻子平平扁扁,还有一张特别能说的嘴,外加一张死要面子的薄脸皮,正是这些特质让我对他情有独钟。周围邻居家的妈妈都夸他是“文质彬彬”、“乖巧听话”的好孩子,夸得他晕头转向。他妈妈却故作淡定地说:“才九十九分嘛,离满分还差一点呢!”“他”心里乐开了花,表面上却装得十分乖巧。一回到家,他就按捺不住激动,对着沙包一顿猛打,宣泄内心的喜悦。第二天,他到处显摆那张九十九分的试卷,笑得合不拢嘴,甚至把试卷贴在自家门上,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。你看,他多么喜欢炫耀啊! “他”还有一种锲而不舍的劲头。上了中学,他并不开心,难道是因为怀念以前的快乐时光?并非如此,而是他手里攥着八十分和七十分的两张试卷,垂头丧气地晃悠。看得出,他真想把这些试卷撕得粉碎,但他硬是忍住了。晚上,他把这两张“见不得人”的试卷郑重地贴在书桌前。墙上贴满了醒目的纸条:“必洗耻辱”、“奋发图强”、“冲进前十”、“考入理想高中”、“上好大学”……每天看着这些激励人心的话语,“他”便埋头苦读。很快,第二次小考来临,成绩虽然尚可,但排名栏里那个冷冰冰的“22”让他眉头紧锁。他攥着钱,步履沉重地走向书店,买回了两本厚达两分米的参考书和练习册。如果你深夜悄悄观察“他”家,会发现房间里总透出一丝光亮,直到深夜才缓缓熄灭。瞧,那小子终于露出了会心的笑容,笑得那么灿烂。他拿着两张九十分、排名第七的试卷,喜气洋洋地往家走。这样一个永不放弃的孩子,到底是谁呢?哈哈,不就是我自己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