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文一

在众多宠物中,虽然有不少比小金鱼更讨人喜欢、也更机灵的生灵,但我心里最偏爱的还是它。这只小金鱼是我逛街时偶遇的,说来也巧,它是通过抽奖得来的。妈妈对它爱不释手,特意购置了鱼缸和鱼粮,从此,小金鱼正式加入了我们的家庭。平日里,它总爱独自悠闲地游动,模样十分惹人喜爱。偶尔,我会把小木棒装进防水袋,伸过去逗弄它。小金鱼似乎一脸嫌弃,根本不理我,只是瞪了我一眼,鼓着腮帮子游向别处,只留下一条俏皮的尾巴。我顿时有些恼火,中午便故意一粒鱼食都不喂它。它便用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望着我,仿佛在乞求:“主人,你人这么好,就赏口吃的吧!”看着它那副模样,我无奈地撒了几颗鱼食喂它。 那天我正在切菜,不慎切到了手指,疼得大叫起来。小金鱼似乎察觉到了异常,显得十分焦急,连忙游到我面前,好像在关切地问:“主人,你还好吗?”我走到缸边安慰它说没事,不疼了。几天后,我放学回家放下书包,正准备喂食,却发现它浮在水面上,小小的肚皮朝天,双眼紧闭,神态安详。我知道鱼浮头意味着死亡,心中悲痛不已。妈妈轻声安慰道:“别哭了,下次再买一条不就行了。”我却坚定地说:“我要送它回家。”说完,我捧着小金鱼,将它放归小河。回到家后,我仍对它念念不忘。小金鱼,我会永远记住你,愿你在那边快乐幸福。

范文二

我家养了不少鱼,但我最钟情的并非妙妙、奇奇、皖挽或咩玥,而是七七。七七是七夕那天我在广顺玩丢圈圈游戏赢来的,妈妈也运气不错,丢到了一条叫九九的小鱼。因为缘分,它们俩关系特别好,整天形影不离。 七七长得格外讨人喜欢。它那双眼睛黑亮亮的,宛如璀璨的黑宝石;身上的鳞片红彤彤的,好似身穿一副坚固的铠甲。乍一看,它真像一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,神气十足!作为我的好伙伴,我打心底里喜欢它。 记得有一次,我刚放学回家,就迫不及待地跑去给七七和九九喂食。因为它们刚来,我怕它们被大鱼缸里的其他鱼欺负,所以特意把它们安置在我以前用的小鱼缸里。我抓了几粒鱼食丢进去,两只小家伙立刻欢快地吃起来,还不时摆动像大扇子一样的尾巴,那模样真是漂亮极了! 过了几天,我把它们移到了大鱼缸。七七好奇地东张西望,一会儿钻进这个角落,一会儿游向那个角落。不过才十分钟,它就适应了环境,在缸里自由自在地游弋,看起来兴奋极了。 还有一次,我把手指伸进鱼缸,七七好奇地凑过来,对着我的手指左看右瞧,仿佛在问:“这是什么呀?”过了一会儿,它用嘴巴轻轻碰了碰我的手指。我把手指移开,它又紧紧跟了过去,好像在疑惑:“这东西怎么还会动呢?”七七真是太可爱了!这就是七七,一条既萌又充满好奇心的小鱼!

范文三

儿时,我对饲养小动物情有独钟。它们既是可爱又充满趣味的生灵,也是大自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我养过一条既漂亮又贪玩的小金鱼,对了,它还特别贪吃,硬是把自已撑成了个大胖子。那是我在学校门口抽奖得来的。回家后,我把以前种荷花的小缸搬出来洗净,去小区池塘里捞了些水草,还捡回几颗小石子和大石块。先在缸底铺平泥土,接着密密麻麻地嵌入小石子,特意留出几个小洞以便插放水草,最后摆上几块大石头,倒满水即可。将鱼儿放入后,它欢快地游动起来,摆动着柔软的身躯,瞪着大大的眼睛,洁白的鳞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宛如一位优雅的女士。小金鱼最爱玩“捉迷藏”。有次我发现它不见了,起初并不慌张,心想它肯定又躲起来了。可我在石头旁、水草间找了个遍都没踪影,顿时慌了神。慌乱中,我注意到一个小洞,凑近一看,原来小金鱼竟钻了进去,真是个大调皮鬼。唉,我家的小金鱼不知怎么了,从前那苗条的身姿在水中划出优美线条,如今却变成了圆滚滚的大胖子。我每天只喂它十颗鱼食,还给它加了点面包,小金鱼啊,是我对不起你。不过,为什么你一天吃那么多还能消化完,真是个贪吃鬼。我喜欢我家的小金鱼,它带给我许多快乐,我爱它。

范文四

我家的小仓鼠脾气挺特别,不像别的同伴那样爱黏人,甚至有点孤僻,但这丝毫不减她的萌态。那一身雪白如雪的皮毛,还有那座精致的“夏威夷风”小别墅,真是让其他仓鼠羡慕不已;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,更是吸引众多“粉丝”前来围观的法宝。可她一点儿也不骄傲,依旧保持着往日的谦逊,这难道不是她内心可爱的体现吗?她也不总闷在家里,偶尔会探出小脑袋,瞪大眼睛四处张望,搜集点“情报”,随即又缩回窝中。问她整天在家忙啥?自然是享受美食啦!毕竟仓鼠也抵挡不住好吃的诱惑。只要你在门口放颗瓜子,她立马循着香味赶来,津津有味地啃起来,旁若无人,悠闲自在。不过日子久了,你会发现生活的细枝末节都在彰显她的可爱,走姿便是明证。她不像猫儿脚步轻盈,也不似鹅儿大摇大摆,而是靠那几乎看不见的细小四肢缓缓挪动。步伐不紧不慢,有时会在原地停许久,像是在沉思,又好似发呆,我想大概是因为不爱运动,或者腿脚太慢吧。嘻嘻,这也算是一种懒洋洋的可爱。她从不主动去跑步机上锻炼,仿佛在恳求我不要逼她运动,即便我强行把她放上去也毫无作用。难道就没办法治她了吗?当然不是!我想到利用她对美食的痴迷,难题便迎刃而解。只需拿根线拴住瓜子,在跑步机前晃一晃,她就会乖乖动起来。这就是我的小仓鼠“白白”,你们觉得她可爱吗?

范文五

我家养了一只雪白的小兔子,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,叫“奶糖”。起这个名字,是因为它全身披着奶白色的绒毛。要是远远瞧见它在打盹,那模样简直就像一颗诱人的“大白兔奶糖”!奶糖浑身毛茸茸的,捧在手里软绵绵的,仿佛抓着一团棉花。它那双眼眸红扑扑的,宛如两颗小太阳,又像极了熬夜盯着屏幕后布满血丝的眼睛。每次我经过笼子,那双眼睛总是骨碌碌地转个不停,好像在盘算着什么鬼主意。别看奶糖外表乖巧文静,骨子里却是个调皮鬼。刚拖干净的地面,它偏要去踩上几串梅花状的小脚印。平时喂饭,我给它两片白菜帮和两根胡萝卜,它总是风卷残云般瞬间解决,接着摸摸肚子,倒头就睡,那效率比弟弟吃饭快多了!奶糖的脾气也真是“事不过三”。要是趁它睡觉用筷子轻轻戳它,第一回它闭眼装睡不理人,第二回它睁眼瞪你一眼,到了第三回,它准会抬起后腿踢你几下。奶糖是个十足的“瞌睡虫”,不信?有一次,爸爸带着我和弟弟,还有奶糖下楼玩。刚一到楼下,弟弟就撒欢儿跑开了,我紧跟在后面护着他,爸爸则在后面笑眯眯地看着。我们光顾着玩,竟忘了奶糖。等回过神来,小家伙早已不见踪影。我们急得团团转,找了好久也没找到,最后只能垂头丧气地回家。就在按电梯时,我脚下好像踢到了什么,低头一瞧,竟然是奶糖!它正舒舒服服地躺在电梯口呼呼大睡。我赶紧把它抱在怀里,心里真是又气又笑。害得我们满头大汗地找半天,原来它一直在这儿偷懒呢!哎,这就是那只让我欢喜又让我忧的“大白兔奶糖”!

范文六

我家有一位特别要好的动物伙伴,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“蛋黄”。它是住在咱们单元楼里一户人家养的小黄狗,平日里总爱趴在楼道口。记得刚搬进新家那会儿,它对我特别凶,动不动就冲着我“汪汪”狂叫,吓得我每次上下楼都得拉着爸妈或哥哥的手才敢走。我问妈妈为啥这只狗只冲我凶?妈妈解释说,它其实不是凶,而是在向我示好,只是我不懂它的语言,急得它才直叫唤。 有一天放学回家,它又冲我叫个不停。妈妈让我拿根火腿肠喂喂它,以此表示我接纳了它。我拿出自己最爱吃的鸡肉火腿肠,剥开包装,掰下一小半远远地扔过去。它像箭一样冲过来,一口就吞进了肚子里。我好奇地问:“它怎么不嚼嚼?这吃相真是囫囵吞枣,跟猪八戒似的,也不怕噎着?”妈妈笑着说,狗狗吃东西都是这样的。吃完后,它冲着我摇着毛茸茸的尾巴,发出“哼哼唧唧”的声音,妈妈告诉我,这是在央求我把剩下的半根也给它。 听了妈妈的话,我蹲下身,把剩下的火腿肠掰碎撒在脚边。它先是小心翼翼地往前迈了几步,接着又往后退,生怕我们欺负它。妈妈一边嘴里发出“啾啾”的声音,一边引导小黄狗慢慢靠近。它终于伸头把地上的火腿肠吃掉了。妈妈伸手摸了摸它的头,它没躲开,尾巴摇得更欢了。妈妈鼓励我也摸摸它,我有些犹豫,试探性地伸出一只手轻轻碰了一下它的脑袋。没想到它竟然趴了下来,妈妈说是让我继续摸。我又摸了摸它的头和脊背,这是我第一次摸狗狗,感觉它的毛滑溜溜的,身体暖烘烘的。 妈妈告诉我,狗狗让我抚摸,说明它已经接纳了我。我也发现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凶。从那以后,我不再害怕它,上下楼也不用家人护送了。我渐渐喜欢上了它,我们成了好朋友。每天上学放学,它都会围着我摇尾巴。我把省下来的鸡肉火腿肠分给它吃,还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“蛋黄”。

范文七

袁宝是我重庆老家养的一只小狗。因为奶奶亲昵地叫我“袁大宝”,而狗狗又是奶奶的心头肉,所以给它取名叫“袁小宝”,喊久了便成了“袁宝”。尽管我和它算是“同姓”,可我起初并不怎么待见它。袁宝一身雪白,长着大耳朵和短尾巴,身上点缀着不少灰黑色的短毛,竖起来时宛如一朵花,模样本该是俊俏的。然而,它总爱在乡间小路和稻田里撒欢,弄得浑身上下都是泥巴,黑白相间,显得特别邋遢难看。每次我回奶奶家,袁宝仿佛提前得知消息,从最爱的泥地里飞奔回家,在我脚边“汪汪”直叫,像是在迎接我。可看到它满身泥污,甚至蹭脏了我洁白的运动鞋,我心里就一阵厌恶。不过,有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对袁宝的看法。有一次,我和小伙伴在泥坑边玩捉迷藏,我躲躲闪闪,完全没留意身后的泥坑。为了不被发现,我不断后退,结果一脚踩进了泥坑。我吓得大叫,周围的杂草遮住了我,伙伴们也越离越远。正当我惊慌失措时,一道白色身影疾驰而来,正是袁宝!它跑到我身边,不停地转圈,“汪!汪!”地叫着,似乎在询问发生了什么事。它全然不顾我满身泥浆,甚至自己也沾满了褐色的泥点。我大喊:“袁宝!快去叫奶奶!”袁宝立刻朝奶奶家飞奔而去。不一会儿,奶奶赶来,把我从泥坑里拉了出来。刚上岸,我就紧紧抱住袁宝,它带着泥点的小嘴轻轻蹭了蹭我的脸,那一刻,我丝毫没觉得它脏。从此,我爱上了我家的小袁宝。它勇敢又善良,无论我变得多狼狈,它从不嫌弃,还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快乐。

范文八

小白是个传奇。打从我老家马厩迎来它,我的日子便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。它既是一匹寻常的小白马,也是一匹与众不同的白马。讲它调皮,那真是没话说。它撒开蹄子猛冲,活像只无头苍蝇,跑着跑着晕头转向,转眼又像条盘旋的蛟龙,姿态柔美。可一不留神,它便撞出个苹果大小的包,真叫人忍俊不禁。讲它老实,也确有其事。它常挑个风景秀丽的地儿,一待就是好几个钟头,过得自在逍遥,无忧无虑。可一旦有人骑上它,它又变得格外尽职,脚下仿佛踩着风火轮,左轮生风,右轮生火,奔跑许久,非得让你满意才肯罢休。小白真帅,浑身披着雪白柔软的毛发,耳尾点缀着几颗小黑点,宛如穿着燕尾服。睫毛下那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透着聪慧,强健有力的马腿令人赞叹。那条如金鞭般的尾巴,正悠闲地晃动着,似在荡秋千。这副模样透着股英雄气概,简直像个白马王子。小白是个馋猫,一见我就激动得又蹦又跳,因为它晓得有好吃的了。它最爱胡萝卜和青草,当我拿出这些美味,它便狼吞虎咽,一扫而空,全然不顾什么体面与文雅。吃完打个饱嗝,喝口水润润嗓子,又跑到我身边讨食,真让人无可奈何。小白还有奔跑的天赋,我刚骑上去,它便飞驰起来,越跑越快,越跑越远,速度如激光般迅猛,耗尽全身力气向前冲。我仿佛骑着在冰雪中翱翔的雄鹰,又似在时光机里荡漾的小舟,更似被无穷的力量推向远方。这般速度,定会让你惊叹不已。我觉得马儿纯朴忠厚,真可将生死托付。我要骑着它翻山越岭,横跨地球,甚至穿越宇宙。啊,胡马大宛名,锋棱瘦骨成。竹批双耳峻,风入四蹄轻。所向无空阔,真堪托死生。骁腾有如此,万里可横行。

范文九

漫步在金山公园的小径上,我和妈妈一边闲庭信步,一边陶醉于沿途的美景。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,阳光下,朵朵金黄的小花竞相绽放,勤劳的蜜蜂在花间穿梭飞舞,令人心旷神怡。忽然,我注意到花瓣上栖息着一些不知名的小昆虫,于是,一场奇妙的昆虫观察之旅就此拉开序幕。 首位“访客”是一只独特的蜜蜂。它身形圆润,腹部显得格外宽大扁平,与寻常蜜蜂不同,它的翅膀始终张开,并未收起。只见它先落在一朵花上汲取花蜜,若觉得不够新鲜,便迅速飞向下一朵。它找个舒适的位置停稳,伸出那根约一厘米长的细管,反复伸缩,宛如一根灵敏的弹簧。期间,它还会用前足擦拭身体,摆动后腿。在停留片刻后,它快速振翅,先在原地悬停,随即加速飞向另一朵更新鲜的花朵。 我悄悄蹲在花丛旁,屏息凝神。忽然,一只褐色的小虫映入眼帘。它身形尖锐,像把微型匕首竖立着,头顶长着两根长长的“胡须”,两只黑亮的眼睛位于头部正前方,若不仔细瞧,极易忽略。起初它纹丝不动,随后用胸前如钳般的口器吸食花蜜。十分钟过去,它突然以极快的速度跃至另一朵花上,再次静止,仿佛一位摆好姿势的模特,正等着我给它拍照。 接着,第三只、第四只……更多的昆虫登场。花丛变得热闹非凡,各种昆虫姿态各异。花朵上的访客络绎不绝,它们独特的进食方式总能带给我惊喜,等待你去细细探寻。我深深喜爱这些花间的小生灵。

范文十

“头似粽,脚如梅,屁股后头挂弯刀,黑白花色穿身上,坐着比站着还高。见生人狂吠,见主人摇尾,最爱啃大骨,站岗放哨忙。”大家肯定猜出来了,对,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伙伴——狗。狗的品种繁多。体型庞大的有藏獒、松狮、金毛和拉布拉多;小巧呆萌的则有博美、雪纳瑞、西施和吉娃娃。这些“汪星人”备受人类青睐,被誉为“人类最忠实的朋友”。人们喜欢抚摸它们手感极佳的毛色,无论是黑、白、灰还是金黄,这也是它们享受亲密互动的方式;人们乐于欣赏它们天真烂漫的嬉戏、撒娇和耍赖,那份孩童般的可爱总能带来无尽欢笑;人们更渴望读懂它们眼神中流露出的喜怒哀乐,那里面仿佛藏着人间的温情与感动……狗狗的特点不胜枚举,光是尾巴就大有学问。兴奋时,它们会摇头摆尾,尾巴左右晃动且不停旋转;尾巴高高翘起代表开心;下垂则暗示危险;静止不动表示不安;夹在腿间说明恐惧;而快速水平摇摆,则是友好的信号。如今,友好的举动似乎愈发常见。“汪星人”还是狼的后代吗?它们如今爱睡在温暖舒适的小窝里,穿着时髦的衣服,吃着美味的狗粮;它们不再无端狂吠,也很少单调地“汪汪”叫,而是能发出抑扬顿挫的各种声音——这不得不让人感叹:狗狗真聪明!有的会做算术,有的能导盲,有的能牧羊,甚至有的还能照顾小孩!我们或许不必苛求狗狗多么聪明懂事或能做多少家务,只愿它们的寿命能更长久些!喜欢它,就让它精彩地活下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