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文一
《狗·猫·鼠》这篇作品展现了鲁迅先生对猫、狗、鼠这三种生灵的独特态度。他憎恨猫,主张痛打“落水狗”,而偏爱家中那只吃墨汁的小隐鼠。在鲁迅眼中,猫仗势欺人,喜欢慢慢折磨弱者,为了讨好主人还装出媚态,那令人作呕的叫声更是让人反感。确实,这样的描述让人难以对猫产生好感。然而,结合我自身的生活体验,我对这三者的看法却截然不同。 我一直觉得狗虽然偶尔显得憨厚,但实则机灵、调皮,且无比忠诚可靠,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。至于猫,它们身手敏捷,模样可爱,充满了好奇心。尽管偶尔有些顽皮或爱争斗,却远谈不上暴力。反观老鼠,它曾给我留下深深的心理阴影。记得有一次我在阁楼行走时,一只老鼠恰好从我的脚边爬过,当时吓得我魂飞魄散。老鼠在我心里始终是个神秘的存在。 初读《狗猫鼠》时,文中许多段落让我感到晦涩难懂,因此我只能结合自己理解的部分来谈谈读后感。鲁迅认为狗愚蠢无知,缺乏见识。在《自然史底国民童话》里,当动物们讨论大象弓着背时,狗竟傻乎乎地认为弓着背的猫就是大象,真是傻得没边。相比之下,鲁迅更怜爱那弱小、灵活、娇小又可爱的隐鼠。在他的笔下,这确实是个有趣的宠物。 我不禁猜想,鲁迅的想法或许与我并不遥远,但他为何如此厌恶猫狗,却偏爱老鼠呢?细细品味后发现,文中多处隐喻了人性。深入思考才恍然大悟:那猫岂不正是那些仗势欺人、欺凌弱小的恶徒?那狗难道不就是那些自诩博学、好为人师的前辈吗?而那弱小的鼠,恰恰象征着社会上受尽欺凌的底层百姓。这篇文章,正是鲁迅对压迫者、误导者的愤慨,以及对苦难民众深切怜悯与关怀的真实写照啊!
范文二
读鲁迅先生的文章,总让人倍感舒畅,这份畅快源于三点。首先,我钦佩他讽刺他人的技巧,他从不直白抨击,而是巧妙地借被讽刺者自己的话语来反击。其次,他的文字既简练清晰,又充满趣味。最后,他是一位立场坚定的人。我对鲁迅的作品充满兴趣,因为其中有许多生动有趣的细节,例如这篇文中的墨猴与隐鼠。他的笔触极为精炼,墨猴的动态却栩栩如生,仿佛它刚刚“舔尽了砚台里的余墨”。隐鼠也格外乖巧,“顺着腿爬上去,一直爬到膝盖脚踝处”。隐鼠的活泼可爱,为后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掉时的“愤怒且悲哀”埋下伏笔,也很好地解释了他为何“仇猫”。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去观察虫性,历经艰辛写出传世名著《昆虫记》,为人类留下了一座集知识、趣味、美感与思想于一体的散文宝库。该书行文生动活泼,语调轻松诙谐,洋溢着浓郁的情趣。在作者笔下,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,穿着一件似乎“少了一块布”的短身燕尾服;小甲虫“为后代无私奉献,为子女操碎了心”;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,也会“愉快地进食,如果我们喂得慢些,它甚至会像婴儿一样哭闹”。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!难怪鲁迅将《昆虫记》视为“讲述昆虫生活”的典范。鲁迅先生仇视猫,他在文中明确列出了三个原因。第一,猫的习性很像那些幸灾乐祸、慢慢折磨弱者的坏人。第二,它总摆出一副讨好的媚态。第三,它吃掉了鲁迅那只可爱的小隐鼠。文字精炼,论点与论据兼备,立场鲜明,一目了然。我们在写作时也应如此,做到观点明确、立场坚定、论据充分。鲁迅先生那简练的文笔、有趣的传说以及风趣的语言,将引领我走近鲁迅,走进他的内心世界。
范文三
这个寒假的天气格外宜人,阳光灿烂,照在身上暖洋洋的,这般情境下,泡一杯清茶,读一本好书,实在是再惬意不过。书籍浩如烟海,从中挑选一本并非易事。当我在书架间浏览时,目光被鲁迅先生的《朝花夕拾》吸引,随手抽出,这个温暖的午后便由它相伴。粗略翻阅后,发现书中收录了十篇文章。读完序言,我便决定按照目录顺序逐一品读。第一篇名为《狗·猫·鼠》。鲁迅先生的文章极具思辨色彩,标题中的猫、鼠、狗并非单纯描写动物习性,而是借这三种动物隐喻当时人们的精神面貌。尽管题为《狗·猫·鼠》,但先生用大量篇幅抒发对猫的厌恶。他仇猫的理由众多:猫的性格与某些人相似,表面灵巧,实则透着“妖气”;先生也不喜猫的叫声,那嘈杂声让他心烦,这让他联想到那些与他争辩的“名人”,故而更添恨意;此外,猫捕食弱小动物时喜欢玩弄至厌食方才下口,这与当时某些人的行径如出一辙,一旦抓住他人把柄,便极尽折磨之能事,从中获取“乐趣”。这种病态的社会风气,笑人无而妒人有,正是先生所处时代的悲哀。先生对猫的憎恶并非空谈,他采取实际行动对抗。起初针对家中的一只花猫,进而推广,致使后来猫都不敢靠近他。至此,先生的态度已十分鲜明。随后,笔锋一转,写到他救助的一只小隐鼠。隐鼠与那些比“名人名教”更傲慢的大鼠截然不同,然而这只小隐鼠似乎死在猫口之中,后经长妈妈告知真相,先生与猫之间的恩怨便难以化解了。
范文四
近几日,我翻阅了鲁迅先生的经典著作《朝花夕拾》。鲁迅不仅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、思想家与革命家,更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鼻祖。他的文字往往深邃难懂,但只要反复品读,便能从中领悟到许多道理。以《朝花夕拾》的开篇之作《狗·猫·鼠》为例,这篇散文便是其中的精华。文章借猫鼠的习性与行为来影射现实中的人,通过引用寓言故事讲述狗猫结怨的由来,实则是在讥讽社会上那些凭空捏造结论的现象。 文中写道:“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,凡捕食雀鼠,总不肯一口咬死,定要尽情玩,放走,又捉住,又放走,直待自己玩厌了,这才吃下去,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,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。”还有:“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?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!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,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,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。”作者运用隐喻,生动刻画了反动文人既残忍又谄媚的嘴脸,令人拍案叫绝,也让我深切体会到他对猫以及这类人的厌恶之情。 鲁迅先生的文章充满讽刺意味,折射出他爱憎分明的性格。例如描述对待猫的过程:“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,最先不过是追赶,袭击,后来却愈加巧妙了,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,或诱入空屋里面,打得它垂头丧气。”这段描写层层递进,将“推广”手法运用得淋漓尽致,语言极为精妙。 虽然我已记不清当时具体的感想,但始终无法与猫和解。到了北京后,因它们伤害了兔子的孩子,我便旧怨新仇一起算,使出了更狠的手段,“仇猫”的名声也由此传开。这些语句用词精准,让读者一目了然。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主,穿插了童年生活的回忆,条理十分清晰。鲁迅巧妙借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,并通过各种方式,尽己所能为国家提振士气,做出了巨大贡献。
范文五
我未曾留意,猫与狗竟是势不两立的宿敌;更不知晓鲁迅先生向来厌恶猫咪。直到翻阅《狗·猫·鼠》一书,我才知晓这段旧事。鲁迅先生憎恨猫咪理由充分:其一,猫咪喜欢欺凌和折磨弱小;其二,它们那副讨好的姿态令人反感;其三,它们的嚎叫让人心烦意乱。不过,这些并非鲁迅先生最初讨厌猫的原因,而是后来才补充的理由。让他幼时便对猫产生恶感的缘由其实很简单:那只猫吃掉了他珍爱的隐鼠。这份仇恨纯粹得可爱!后来得知隐鼠其实是长妈妈踩死的,鲁迅先生才恍然大悟,但他对猫的厌恶非但没有消退,反而更加强烈。为何如此?因为这里的“猫”并非仅指动物,更象征着那些拥有“媚态的猫”般嘴脸的“现代评论派”人物。鲁迅先生借由自己对猫的憎恨,以犀利的笔触无情嘲讽了那些文人虚伪谄媚的面目。读到此处,我不禁为猫咪鸣不平。讨厌猫的人实在太多了!我们身边就有许多人经常驱赶、殴打,甚至捕食猫咪。然而,猫本无罪,为何要如此仇视?诚然,猫咪确实有些令人讨厌的习性,比如戏弄猎物、偶尔显得过于娇媚。但这终究是它们的天性,难以更改。人类为何要给它们贴上“媚态”的污名?常言道人类在进步,但借助本无伤害性的文字,利用那些“只会叫唤的动物”来攻击他人,这绝非进步的体现。再说说狗,它们与猫之间其实并无深仇大恨。有时我们甚至能看到猫狗嬉戏玩耍的场景,并不会恨之入骨,一见猫就穷追猛打。然而人们却偏要宣扬“看哪!狗不是恨猫吗?鲁迅先生自己也承认讨厌猫,还说要痛打‘落水狗’!”这真是所谓“君子”应有的言行吗?这简直是人类的堕落!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残酷激烈的斗争,我想这或许可以理解。但若将斗争延伸至其他生物身上,借物喻人般地发泄,未免太过放肆。无论是猫还是狗,它们都是无辜的生命。自人类学会行走、开始狩猎以来,它们便已伴随人类左右。然而,作为人类最忠诚的伙伴,如今却被当作人与人争斗的工具,这既是它们的悲哀,也是人类的不义。在同一个摇篮下,人与动物之间理应多一份尊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