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文一
历经阴霾终见晴空,方知阳光的难得;跨越风雨终见彩虹,才懂美好的可贵;背井离乡后尝尽孤寂,才觉亲情的无价;独自漂泊在外,才悟幸福的难得;我也终于体会到了后悔的苦楚。往昔我不懂珍惜整洁的院落,任由果皮散落一地;从前我不懂呵护身边的亲人,像对待仇敌般将他们冷落一旁;过去我不懂珍视血脉亲情,一次次用冷漠将其割裂。当我终于看见幸福,它却已悄然远去;当我陷入孤独,亲人早已各奔东西;当我感到寂寞,快乐早已随风消散。直到再次挽起母亲的手臂,才挽留了逝去的亲情;直到重新握住母亲的双手,才寻回久违的温暖;直到再次依偎进母亲的怀抱,才拥有甜美的梦境;直到再次凝视母亲的目光,才找回被遗忘的思念。家,是疲惫时停泊的港湾;家,是孤单时的伴侣;家,是无助时充满希望的明天。母亲的叮咛仍在耳边回响,父亲的教诲深藏心底,家人的关怀依旧温暖,孤独的心灵,只渴望与家人相伴!家人的爱,在无声中融化了寒冬!
范文二
记得初次相识,是在初中预备班的军训期间,这缘分仿佛是天意注定,我们被分到了同一间寝室,我是上铺,她是下铺。她体质较弱,有胃病史,住宿的第一晚病情就发作了,幸得我和寝室长帮忙,才将她搀扶下去。从那一刻起,我们便如奥利奥饼干的两半,被中间的奶油紧紧粘合,密不可分。住宿的最后那个夜晚,她全然不顾我的意愿,自顾自地爬上我的床铺,赖着不走,害得我整夜难眠,甚至担心床板承受不住会塌陷。我们是挚友,这份情谊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友谊。通常而言,朋友间往往有许多共同点,比如偏爱同一种美食、崇拜同一类明星、喜爱同一种乐器或擅长某项运动。然而,若将这些共性套在我们身上,却行不通。同样吃鸡蛋,她钟情蛋黄,我偏爱蛋白;她痴迷张杰与谢娜,我则追随飞轮海和唐禹哲;她擅长弹奏古筝,我却沉醉于钢琴与小提琴;她精通滑板,而我却掌握着她永远无法击出界内的网球技巧;她洞察现实社会的圈子文化,我却沉迷于梦幻般的动漫世界。尽管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,我们依然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、好姐妹。我们时常发生争执,但并非激烈的争吵,往往是因为观点分歧,或是互相攀比后的不服输。通常是前脚刚吵赢,后脚话题便转移了,这常让旁观者看得目瞪口呆。前文曾提及“大吵”,其实我们也曾尝试讨论过,但苦思冥想、静思半月,始终想不出该为何事大动干戈,于是关于“大吵”的设想,不久便无疾而终。即便未来终将分离,或许会像佛教中的彼岸花那样:花开一千年,花谢一千年,花叶永不相见。但这花与叶之间其实也颇有默契。在短暂的人生旅途中,能拥有四年相伴相随的时光,难道不是一件美好之事吗?我和她,能在这片土地上共同欢笑、哭泣、经历成功与失败,便已足够。
范文三
她生来就有一张黝黑的脸庞,岁月刻下的皱纹调皮地散落在脸上,眼角也微微下垂,身形消瘦,宛如枯老的树干。头发懒洋洋地披在身后,显得毫无生机。黑黑的鼻子位于脸中央,嘴唇干裂,远看分不清是红是黑。微微张开嘴,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牙齿,像路边的石子般随意生长,但好歹是洁白的。眉毛在她脸上若隐若现,好似黑暗中放置的一块黑宝石。她背微微前倾,看似恭敬,这让她原本不矮的身材显得有些矮小。她的步态并不优雅,大多时候都在匆匆赶路,仿佛有人在身后追赶。她不太在意打扮,衣服合身即可,凑合着能穿上一两年。她和常人一样,偏爱物美价廉的物品。她干过许多工作,大多十分辛苦,时而种树,时而清洗十几桌的盘子,还在工厂做过杂活,在食堂做过饭,其余的已记不清。她每天平淡地辛劳着,却也快乐着。我曾笑着夸她的手是万能的,什么活都能干,她总是谦逊地微笑。那是一双粗糙的手,因常年劳作经常开裂,冬天便变成一双紫红、厚重且布满伤痕的手。但这双手编织了许多梦想。走在街上时,身旁或许有一棵树是她种的,在寒风中,一双手将生命埋入泥土,静待来年生长。她用双手挣回了女儿的学费,也和身为农民的丈夫一起,共同支撑起一个四口之家。闲暇时,她会织些垫子,红花绿叶,正如她的人生,交织出丰富、艰辛而又幸福的画卷。
范文四
嘿,你好呀。六年的你过得怎么样?在寂静的深夜,我提笔给过去的自己写这封信。那时的我总爱遐想未来的模样:或许我会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作家,或许是个歌手,又或许能弹奏美妙的乐曲,站在领奖台上接受掌声。也许正是因那时的幻想太过丰富,如今的我只是个平凡的中学生,和许多同龄人一样,既爱做梦,又不得不面对现实。我的生活平淡无奇,如同大多数学生,每天往返于学校、食堂和家之间,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。虽然忙碌且单调,但内心却感到踏实。你呢?我不再像从前那样沉迷于电视、游戏和冰淇淋,也不再拥有周末尽情玩耍的闲暇时光。现在的我,忙于学业,奔波于补习班,要做习题,要背诵课文。说实话,我很羡慕从前的你,没有升学的焦虑,没有父母的唠叨,也没有沉重的课业压力。现在的我总爱回首往事,想起那个曾经倔强、不服输的自己。我相信幸福就在前方等待,这些年我结识了许多人,也经历了许多事。终有一天我会老去,回首过往,我可以坦然地说,没有辜负当年那个努力的自己。我想对你说:我很想念六年前的你!
范文五
酷热的暑假里,我反复研读《百万英镑》,仿佛一次次穿越回二十世纪初那个充满拜金色彩的英国社会。马克·吐温不愧是讽刺大师,他用夸张且犀利的笔触,为我们展开了一段奇异的经历。故事围绕两兄弟的赌约展开:若一个贫穷却正直的人意外获得一百万英镑,命运将如何改变?于是,他们从熟人中选中了一位符合条件的主角,将一封信和巨额支票交到了他手中。哥哥断定他会饿死,因为无法证明钱财来源,必遭怀疑,连银行都不会接纳;弟弟却坚信他能混得风生水起。于是,兄弟俩把支票借给这位穷困潦倒的年轻人,随即出国旅行了三十天。 谁曾想,在这段日子里,众人对这位突如其来的巨富疯狂示好。从免费供餐、购置新衣,到提供住宿,人们像乞丐般讨好他,不断抬高他的社会地位,甚至凌驾于除王室之外的最高公爵之上!不仅如此,他还迎娶了一位贤妻,赚取了三万英镑的利息,并最终从两兄弟那里谋得了一份美差。从此,他过上了令人艳羡的幸福生活。作者敏锐地捕捉到了当时社会崇洋媚外、以貌取人、唯利是图的病态心理。当“我”尚未亮出那张百万大钞时,处处受尽冷眼与歧视。在马克·吐温的刻画下,那些欺贫傲富、傲慢无礼的群像栩栩如生。一旦见到金钱,他们脸上便堆满谄媚的笑容,那笑容里满是贪婪。在他们看来,金钱无所不能,拥有它便拥有一切。 当发现这是一张百万英镑时,他们极尽巴结之能事,拼命讨好“我”,只因眼前站着一位百万富翁。人人都使出浑身解数奉承,尽显奴颜婢膝之态。我认为,马克·吐温创作这篇集幽默与讽刺于一体的小说,表面是讲述一个荒诞滑稽的故事,实则既讽刺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呼风唤雨的力量,又向读者揭示了深刻的人生哲理。作者以独特的视角,描绘了面对巨额财富时各色人物的嘴脸,让读者在捧腹大笑之余领悟到:不劳而获是可耻的。同时,这也引导我们建立正确的金钱观:金钱虽重要,却非万能,若为钱出卖人格,终将得不偿失。不愧是杰出的讽刺作家,《百万英镑》既幽默又深刻,这样的好作品,真可谓“妙”不可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