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文一
“汪汪!汪汪!”一只小狗突然出现在我眼前,我瞬间愣住了,尘封的记忆仿佛被瞬间唤醒。“你是Shine吗?”“小姑娘,你认错啦,它叫宝宝!”牵狗的叔叔解释道。这话语瞬间触动了我心底的回忆。 记得在老家时,邻居阿姨在我生日那天送了我一只小狗。它全身毛发雪白柔顺,脖子上戴着淡蓝色的项圈,在阳光下闪闪发亮,所以我给它取名为Shine。从那以后,它成了我最好的伙伴,时刻陪伴着我,我们总是一起玩耍。 它活泼又可爱,快四个月大的它身体格外敏捷。在院子里,我曾抱着它在瓜藤下奔跑。“小傻瓜,你在干什么呀?”跑到一半发现它不见了,我回头喊道。只见它正好奇地盯着地上的青瓜,在瓜旁转了好几圈,还用鼻子嗅了嗅,四处张望,生怕有人抢走它的美食。“啪嗒”,它一下子咬住一块,觉得味道不错,又吃了一块。最后,它叼着一块放在我腿上,叫着“汪汪”,好像在说:“真好吃,真好吃!”“好吃你就多吃点吧!”我轻轻抚摸着它。 可到了晚上,肚子里传来“咕……咕……”的声音。咦?这是什么动静?哦,原来是狗狗拉肚子了,真是把我吓坏了!……然而,在它九个月大的时候,因为受寒得了重病,它离开了我。我又恢复了往日的孤独,心中的痛苦无人能解。 回忆往事,心头阵阵作痛,仿佛被狠狠刺痛。我试图让它的记忆从脑海中消失,再见了,Shine。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。
范文二
这只小狗是舅舅送给我的礼物。它长着一对尖尖的小耳朵,眼睛明亮有神,身上黑白花纹相间,还有一条圆圆的小尾巴,组合起来就是这只名叫“帅帅”的可爱小家伙。每次带它出门散步,路人总爱把它当成猫,毕竟它个头太小,身形也太瘦弱。我常盼着它能长胖点,可舅舅却说:“这是小型犬,体型不能太大。” 帅帅吃饭时特别挑食。它只肯吃牛肉和鸡肉,对狗粮常常看都不看一眼。不过,睡觉时的它却截然不同。睡前有个必不可少的环节,就是我把毛绒玩具扔给它。我数着:“1、2、3……”直到扔了二十多个,它才肯罢休,准备入睡。它的睡姿也很古怪,就像猫一样蜷缩着身子,所以我常觉得它像猫。 它那尖锐的叫声,常常让我耳边嗡嗡作响。一旦有陌生人进门,它就大声吠叫,怎么哄都停不下来,这或许就是狗的天性吧!但这叫声确实与众不同,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。它也有可怜兮兮的时候。记得有一次,我和妈妈出门买东西,帅帅用那双渴望的眼睛望着我,我心里想:它多可怜啊,为什么不带上它呢? 但只要一出去玩,帅帅就兴奋不已。有时它转着圈咬自己的尾巴,有时高兴得原地蹦高,真是开心得不知如何是好。一到楼下,它就飞奔起来,两只小耳朵竖得直直的,毛发随风飘动。它的跑法很奇特,别的狗是跑,它却是跳着前进,跑几步就回头看看我们,然后再继续跳。你要是看见了,准会哈哈大笑!这就是我的小宠物——帅帅,我是真的非常喜欢它!
范文三
我家养着一只既讨人喜欢又聪明伶俐的小狗,它的名字叫布莱克。因为它浑身长着漆黑的毛发,而“布莱克”正是黑色在英文里的发音,所以我们就给它取了这个名字。它还拥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一条长长的尾巴。每当看见我,它就会眨巴着大眼睛注视着我,同时不停地摇摆着那条长尾巴,模样显得特别呆萌。 布莱克是个十足的“小馋猫”。记得有一次,我正在享用美食,布莱克凑了过来,眼巴巴地盯着我碗里的肉块。我一眼就看穿了它的小心思,便把肉分给了它。它迫不及待地冲上前将肉吃光,吃完后还冲我摇尾巴,仿佛在表达感激:“谢谢主人!” 布莱克也很爱调皮捣蛋。有一次,爸爸给它洗澡,它在水里不停地抖动身体,把水花溅了爸爸一身。爸爸生气地训斥了它一句,布莱克立刻变得老实起来,一动也不敢动。如今的布莱克越来越通人性,已经成了我们要好的家庭成员。
范文四
我家楼下有位慈祥的老爷爷,他养了一只特别讨人喜欢的小狗。它浑身覆盖着棕黑色的绒毛,两只大眼睛闪烁着光亮,显得精神十足。它的四肢短小纤细,黑黑的鼻子十分显眼。那条尾巴有时高高翘起,有时又盘在脚下,模样憨态可掬。它不仅外表迷人,嗅觉也格外敏锐。记得有一次,我刚放学回家准备上楼,它嗅到了我的气味,立刻“汪汪”叫起来,仿佛在热情地跟我打招呼,还摇着尾巴表示欢迎。别看它对熟人这么亲近,遇到陌生人时却判若两人。曾有一位陌生的叔叔路过,它先是凶狠地瞪着对方,接着怒气冲冲地吠叫,最后甚至追了上去,直到跑出很远才停下。差点忘了提,小狗脖子上挂着一个醒目的金色铃铛。那是它有次跟别家小狗玩耍时迷路,老爷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回它,为了不再走失,便给它戴上了铃铛。这只小狗真是调皮极了!
范文五
我家养的泰迪犬模样讨喜,黑豆自然也不例外。它生着一双小巧的黑眼睛,眼珠圆润如黑珍珠;鼻子灵敏,能嗅到各种气味;嘴巴虽小,却藏着尖尖的小白牙,生气嚎叫时便会显露出来。加上那两条短腿和一身灰黑相间的绒毛,它活像个肉球,奔跑时微微翘起的小尾巴左右摇摆,仿佛在指引方向。听完这些外貌描写,你是否也觉得黑豆惹人喜爱? 尽管它外表萌动人心,可一旦心情不佳,脾气便十分暴躁。若是你故意逗弄或抚摸它,它往往会转身露出凶狠的神情,并对着你狂吠不止。哪怕你只是跟它说说话,它也常摆出“大爷”的架子,对你的话语置若罔闻,径直跑到别处去。 不过,黑豆高兴时完全另一副模样。它会躺在地上,挺起肚子任你抚摸。当你靠近,它会猛地跳到你身上,用舌头舔你的手和脸,甚至抬起爪子搭在你身上,仿佛在撒娇求陪它玩耍。 吃东西时的黑豆也十分有趣。若你将狗粮放在手心,它似乎能闻到香气,飞快地跑过来舔食。虽然手心被弄得痒痒的,但它吃得津津有味,嘴里还发出“咯吱咯吱”的声响。看着它吃得如此香甜,我甚至好奇那狗粮究竟是什么滋味。 如今,黑豆已是我们家不可或缺的一员,全家人都宠爱它。你是不是也心动了,想要认识我们家的泰迪“黑豆”呢?
范文六
狗虽然天性凶猛,但很多时候它们十分讨人喜欢,因为它们兼具可爱、忠诚与智慧。作为家养宠物,狗狗一胎通常能生下五六个宝宝。刚出生的小狗眼睛睁不开,这与出生后就能睁眼的小鸡截然不同。成年狗狗的眼睛通常黑亮有神,毛发颜色丰富多样,比如黑白相间、嫩黄或雪白,宛如五彩斑斓的花朵。 小狗非常聪明,嗅觉和视力都优于人类。俗话说,你收养它十天,它便回报你十年。一旦你身处险境,小狗会立刻挺身而出保护你。它们的体型差异很大,身高大约在20厘米到100厘米之间,远矮于身高240至280厘米的非洲鸵鸟。 小狗特别爱吃肉,进食时常常像狼一样狼吞虎咽。此外,它们对牛奶和酸奶也情有独钟,只要面前有这些食物,一定会迅速舔食干净。狗是如此可爱,深受众人喜爱,让我们共同守护身边的每一只小狗!
范文七
我特别钟爱狗狗,经常缠着妈妈想在家养一只。终于,爸爸带我去了果园。刚踏入园子,耳边就传来了犬吠,我欣喜若狂,原来这里早已住着一位“小卫士”。这只果园里的狗是只常见的黄毛土狗。它那双眸子清澈有神,鼻子格外灵敏,大嘴巴总是爱叫,两只耳朵竖得高高的,尾巴向左前方卷曲,四条腿虽细却跑得像风一样快,真是讨人喜欢。每次我来到果园,它老远就跑来迎接,仿佛预知我会带美食来。我把食物倒进食盆,它先嗅一嗅,再狼吞虎咽地吃起来。若是旁人靠近,它便以为有人抢食,立刻狂吠不止,连爸爸有时也被吓得后退几步。偶尔小鸡来啄食,它也会大声呵斥并追赶,吓得小鸡四处逃窜。它迅速吃完饭后,会围着我欢快地跳跃,像是在道谢。若是爸爸的新朋友来访,它便大声吠叫,冲上去虚张声势。虽然它从未真咬伤人,但那副凶狠模样常让我们赶紧制止。看,我的小狗多尽责!玩累后,它便趴在地上,前爪并拢向前,后爪并拢向后,姿态憨态可掬。哪怕是一丁点声响,它也会警觉地跳起,左顾右盼,甚至叫上几声,确认无事后才重新躺下。即便我放轻脚步,它也能察觉有人,立马起身。这就是我的小狗,难道它不可爱吗?
范文八
前几天晚上,我独自在家玩电脑。忽然门铃响起,我小心翼翼地开门,发现是妈妈回来了,怀里抱着个盒子。我好奇地凑过去看,竟是一只小狗,高兴得跳了起来。妈妈说这小狗归我养,让我好好照顾。我一口答应,接过盒子放在茶几上,轻轻把小狗抱出来。它一身淡黄绒毛,大眼睛,短腿,身子圆滚滚的。妈妈说它刚满月,得细心喂,不然活不了。我把它放地上,它走路摇摇晃晃。它叫了两声,盯着我,好像在说:“你好,小主人!这就是我家吗?真好!”我给它取名“胖胖”。它转了几圈,爬到我的棉拖鞋上睡熟了。它睡觉时前爪伸直,头枕在爪上,真可爱。我赶紧用泡沫给胖胖做了个窝,垫上热水袋和毛巾。它在窝里叫,似乎很满意。从此,我每天喂它拌在饭里的小肉块和牛奶,还教它去厕所排便。胖胖和我很亲近,整天围着我转。放学回家,门口迎接我的准是它。老远就听见“汪汪”叫,尾巴摇个不停。一到跟前,就用前爪扒我衣服,像久别重逢的亲人。有时我要学习,没法陪它玩,它就在脚边躺着。
范文九
我有一位形影不离的挚友,它与我朝夕相伴。它既能陪我嬉戏,又能替我守家,还能做许多有趣的事。你猜它是谁?哈哈,让我来揭晓谜底吧!它就是小白。小白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,耳朵总是软软地垂着,全身覆盖着长长的毛发,那条尾巴整天摇个不停。在它身上,每天都会上演许多精彩的故事。 记得今年暑假的一天,妈妈外出了,我感到肚子咕咕叫,可家里却找不到任何食物。于是,我跑到超市买了两根香肠回来。我拆开其中一根,刚咬下一口,屋里的电话突然响了。我顾不上多想,随手把香肠放在凳子上就去接电话。等挂断电话后,我发现香肠竟然不见了!难道它长了翅膀飞走了吗?我四处寻找,忽然闻到一阵肉香,顺着味道望去,竟看见小白正躲在床底下,津津有味地啃着我那根只咬了一口的香肠。 见此情景,我顿时火冒三丈,顺手抓起扫帚追打小白。它吓得四处逃窜,身上挨了好几下,疼得它“呜呜”直叫,眼眶里噙着泪水,可怜巴巴地望着我,仿佛在说:“小主人,你饿了我也饿呀,就不能分我一点吗?咱们可是好朋友呢。”看到它这副模样,我的心瞬间软了下来。唉,算了,这根归你,那根归我,咱们来个“人狗平分”吧。谁让你是我的好朋友呢。 这就是小白,我的好伙伴。它身上发生的趣事数不胜数,常常逗得我捧腹大笑。我真是一天也离不开它呀!
范文十
我家养了一只小狗,既讨人喜欢又听话。它浑身长着金黄色的毛发,肚子鼓鼓囊囊的,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透着一股机灵劲儿。两只耳朵竖得高高的,长长的舌头伸在外面,尾巴摇个不停。只要看见它这副模样,心里的烦恼好像瞬间就消散了。接着它还会“汪汪”叫几声,表达内心的喜悦。每次见到我,它都兴奋不已,甚至会在地上打几个滚。 它的嗅觉特别灵敏。无论我把鞋藏得多隐蔽,它总能找出来,不过它会把鞋子当成老鼠咬坏。记得有一回,我忘了鞋放哪了,找了半天也没影儿。我想起它以前咬坏鞋子后总爱躲在窝边,便走到狗窝旁查看,结果还是没找到。于是,我光着脚,装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,手里拿着棍子指着它吼道:“是不是你把鞋咬坏了?”尽管我知道它根本听不懂。 这时,它吐出一块石头,叫了几声,尾巴摇得欢实。我猜它是在辩解自己没干坏事,但我却觉得它是在炫耀,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。于是,我冲着它圆滚滚的身子打了几下,继续寻找鞋子。它跟在我身后,摇着尾巴到处闻,把家里每个角落都翻遍了,依旧一无所获。最后,它竟在凳子底下找到了一只鞋,叼着鞋子摇着尾巴朝我走来,仿佛在说:“看吧,不是我咬的。” 因为它以前总是叼走整双鞋,现在只找到一只,似乎也证明了清白。但我依然嫌弃地看着它,毕竟最终只找回了一只鞋。这只小狗除了吃睡和偷拿我的鞋子,似乎什么本事都没有。万幸这次它只叼走了一只,不然它的晚饭就要泡汤了。这就是我家的小狗,既可爱又机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