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文一
我的弟弟是个十足的“电视迷”,尤其痴迷于《猪猪侠》和《熊出没》这两部动画片。具体有多痴迷呢?听我慢慢道来。只要是动画片,不管新看还是老看,中午也好,晚上也罢,他都要看个够。有时候,他甚至在睡梦中都咯咯笑个不停。 记得有一次,我把频道换成了别的节目,他立马哭得停不下来,全家人都束手无策,最后只能妥协让他继续看。不过,有时看他模仿电视里的动作,有模有样,嘴里还学着角色说话,我们又觉得特别逗趣。还有一次,妈妈想换个台,他竟摆出大人的口气,一边催促赶紧去干活,一边嚷嚷着“让我看,我要看”,跟妈妈争得不可开交。这就是我的弟弟,一个超级电视迷,你们觉得他可爱吗?
范文二
“哎,跟你讲个事……”原本安静的教室,瞬间被他这细微的声音打破了宁静。紧接着,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,班长虽然厉声喝道:“别吵了!”却毫无效果。唉,全是因为他,才让课堂变得如此喧闹。没错,这人就是我的同桌。他生得一副猥琐相,细眯的小眼睛仿佛只剩一条线,让人忍不住想教训他一番,让他清醒清醒;那鼻子高高隆起,活像猪拱嘴,真想往里面塞个东西;嘴巴总是翘着,挂着一副坏笑。 下课铃响,同学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笑风生,他也不甘落后,凑到男生堆里,可惜没人理会他。为了刷存在感,他故意大声清嗓子,咳个不停,惹得旁人恼火:“喂,想咳嗽去别处咳!”害得他尴尬地溜走了。“我要飞得更高……”这一嗓子吼出来,惊得树上的鸟儿四散奔逃。哟,这不是我那同桌的“个人演唱会”吗?他的歌声实在不敢恭维。音乐课上,那难听的嗓音让老师都皱紧了眉头。可他唱得格外投入,脖颈上的青筋都暴起。 虽然他调皮捣蛋,但成绩却相当不错。他的语文水平甚至超过我,在班里名列前茅,数学和英语也十分出色,真可谓“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”啊!这就是我的同桌,虽然调皮、歌喉欠佳,但学习成绩优异。
范文三
我的爸爸今年四十二岁,因为年纪轻轻头发就白了,他得每月染一次发。要是没染,旁人准以为他七十好几了。他戴着眼镜,看起来很有文化。尤其是站在讲台上给学生讲课,那模样简直像位博士。不过,他脸上有不少小坑,皮肤看着挺粗糙。听妈妈说,这些都是年轻时长青春痘留下的痕迹。爸爸讲课特别幽默,像个喜剧演员。他说话总是条理清晰,朗朗上口,连批评学生都押韵。昨天祖俊辉没交作业,爸爸摸着他的头说:“你呀,放学到处瞎跑,作业从来不交。老师检查找不到,你说怎么学好?”见祖俊辉低着头不敢看,爸爸又拍拍他肩膀说:“祖俊辉啊祖俊辉,笨鸟得先飞,再不努力,只能飞进垃圾堆。你说,我爸爸是不是很有才华。”
范文四
去年暑假,去美国定居的二姨一家回国探亲,尤其是从未踏足过中国的表妹,回来时激动得不得了。那段时间我一直跟他们同住,尽管我和表妹此前从未谋面,但相处起来却格外投缘,玩得很开心。 有一天,我正专心致志地朗读英语课文,突然碰到一个生词,便转头问表妹:“这个词该怎么念?”没想到她竟幽默地回敬道:“我在中国只说中文,可不会说英语呢!”换了个地方,连话都不会说了吗?我心里暗想:这真是个奇怪的人! 到了晚上,她又开始了“捣乱大作战”。她不停地把脚伸出被子乱踢,一边踢还一边大喊:“海啸来了!怪兽来了!”或者突然尖叫:“巴啦啦小魔仙变身!”她翻来覆去,踢个没完,害得我好几晚都没睡好。有时候我实在忍无可忍,也会踢她两脚作为回敬,她就不理会我,自己乖乖滚到旁边去了。 她不仅爱捣乱,还特别爱撒娇。记得上次奶奶煮了一碗鱼丸汤,我夹起一块吃得津津有味。表妹不认识这是什么,便捏着嗓子撒娇说:“我不喜欢吃这个啦……”爷爷看她撅着嘴,那模样还真像那么回事,竟真以为她不爱吃鱼。这位表妹虽然活泼开朗,但更多时候还是显得调皮又淘气。
范文五
她是个既漂亮又讨人喜欢的小姑娘。乌黑顺滑的短发刚好齐耳,配上一双明亮的大眼睛,小巧的鼻子下是樱桃般红润的嘴唇。最逗趣的是她的眉毛,左眉尾处有个小旋儿。妈妈常打趣道:“要是你走丢了,靠这旋儿就能把你找回来!”别嫌这旋儿不美观,要知道,爷爷也有同样的特征呢。她性格阳光又开朗。面对难题,她从不逃避;遭遇困境,她绝不退缩;碰到失败,她不会轻言放弃;经历挫折,她亦不感到迷茫。她有着许多特别的爱好。画画时,她陶醉于铅笔在纸面摩擦发出的“沙沙”声;游泳时,她喜爱水面上飞溅起的一朵朵浪花;阅读时,她沉醉于那些生动且充满哲理的书本;拉小提琴时,她享受音符在乐谱上欢快跳跃的节奏。生活中充满了她的快乐与幸福。拥有爸妈的宠爱,让她倍感温馨;享有朋友同学的陪伴,使她无比开心;得到老师的悉心教导,令她心里踏实;收获长辈们的鼓励,让她笑容满面。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,创作出众多精彩的作品。她羡慕林清玄散文的生动优美,立志要写得更好;她惊叹刘慈欣科幻小说的奇妙,决心超越他;她钦佩余秋雨文章的诗意盎然,渴望达到那样的高度。“她”究竟是谁?没错,就是我,一个如此特别的女孩。
范文六
他长得白白嫩嫩,脸蛋圆滚滚的,活像刚蒸好的馒头,让人忍不住想摸两下。其实,他之所以这么壮实,全凭那张大嘴。他便是我们班赫赫有名的“干饭人”——金义滨。下课铃一响,他便如离弦之箭般冲出教室,只为去食堂抢第一口热饭。不过片刻功夫,他就捧着餐盘回来了,特意挑了一份分量最足的大餐,端到座位前。“哇塞,今天居然有鸡腿!”金义滨双眼瞬间瞪得溜圆。眨眼间,包装纸就被撕得干干净净。他一手抓着大鸡腿在酱料里滚了一圈,另一只手握着勺子,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拉着米饭,吃得津津有味。旁边的徐烨却一脸嫌弃,嘟囔道:“唉,这菜怎么这么难吃!算了,倒了吧!”金义滨好像听到了似的,转过头咧嘴一笑:“粮食不能浪费呀!你才吃了几口?要不……我帮你解决?”没等徐烨回神,金义滨已接过他的餐盘,吃得香甜无比。瞧,他脸上沾满了酱汁,嘴边还挂着米粒,活像只小花猫,滑稽又可爱。我看得目瞪口呆:金义滨这食量,真配得上“大胃王”的称号!